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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合同避免争议 用人单位需走好四步棋

2005年8月23日10:18

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够规范,引发的劳动争议现实中并不少见。要避免这些本可以避免的劳动争议,从终止劳动合同所涉及的因素分析,用人单位应该走好以下四步棋。

  一、严格把关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其一是把好事实关,对终止劳动合同的事实必须要认定清楚,要分清是何种情况下终止合同,劳动合同是否期限届满,终止劳
动合同的条件是否出现等等;其二是把好法规关,对终止劳动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一定要正确把握,尤其要区分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两种不同的情况,切忌张冠李戴。对不能终止合同的情况要依法顺延合同,对符合给予经济补偿的,切忌以种种理由推脱。

  二、提前通知当劳动者合同即将期满而单位又无意续签合同,或出现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劳动者发放终止劳动合同意向书,这样,既给了员工应有的工资待遇,同时也可以让员工利用此段时间来找新的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医疗期问题、发现怀孕等应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该享受什么待遇就享受什么待遇。但是,要注意随时监控怀孕及医疗期的员工,发现终止妊娠及病愈的则可及时办理终止合同的有关手续。

  三、协商清障一般说来,不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着各种经济利益关系。对用人单位来说,清理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障碍非常重要,如不及早解决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给合同的如期终止,或给企业自身带来影响,进而有可能引发劳动争议。

  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前,企业与员工要有一个协商的过程,双方可就工资发放的截止时间、是否有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多少、支付日期及其他经济问题等,在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之上,经过协商达成一致。

  四、做好善后用人单位应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及时为被终止合同的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并办理好社会保险的“停保”手续。其次是及时将被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档案转到劳动者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所,为劳动者另谋职业或办理失业手续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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